2022-01-10
發(fā)光字標識表面構造設計要求
標識面板與其支承結構、標識本體的結構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對位移能力,必要時還應考慮標識結構對主體結構的影響。以下設計要求中涉及的尺寸均為公稱尺寸(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尺寸),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。
1.導向標識面板
(1)金屬面板
鋼板制成的導向標識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.9mm,鋁板及其他金屬材料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.0mm。當金屬材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時,宜使用間距不超過600mm的加強件或固定件加固面板。
(2)樹脂材料面板
1)由樹脂材料制成的導向標識面板(如亞克力面板)的厚度應符合以下要求。當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寬度)不超過600mm時,面板厚度不小于3mm;當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寬度)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mm時,面板厚度不小于5mm;當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寬度)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,面板厚度不小于6mm;當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寬度)超過1200mm時,可按照材料供應商的建議確定面板厚度。
2)當導向標識面板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,應防止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,需達到防護等級 IP65(無灰塵進入,向表面面板各個方向噴水無有害影響)。
3)使用顏料、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料時,應與導向標識基材相兼容。
2.導向標識背板
用于支撐標識且不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要求。
1)由金屬或金屬-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: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.9mm;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.0mm;金屬-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.0mm。
2)如果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,則應使用間距不超過600mm的加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固。
3)樹脂材料制成的背板:厚度不應小于5mm;應使用間距不超過600mm的加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固。
4)由木板、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: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mm時,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;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到300mm時,板材的厚度不應小20mm。
5)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且80%以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,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.5mm,且最大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.5㎡。